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
1058号房地产大厦560-561室
电话:0512-68320026
E-mail:1426348528@qq.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会员之窗 > 通知公告 >

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环保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8-14 12:22:00      来源:未知

苏工地扬尘管控办〔2024〕18号

 

各县级市(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预拌混凝企业扬尘环保责任落实,提升扬尘环保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环保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苏工地扬尘管控办〔202412号)部署要求,718日至19日,市扬尘管控办组织开展预拌混凝企业扬尘环保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根据《关于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环保监管工作的通知》(市扬尘管控办〔20222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覆盖全市10个板块,共抽查预拌混凝土企业32委托4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抽测受检企业砂料51个批次,未发现砂料氯离子含量超标的问题

二、各地工作情况

各地扬尘管控办均能按照《通知》要求,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环保专项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闭合存在的扬尘问题引导企业投入改造资金,建立绿色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大企业采购、使用砂料的情况检查力度,有效规范了企业质量管控行为其中,张家港市住建局应用混凝土车辆智慧监管平台,实时锁定混凝土运输车位置、查询运行轨迹,杜绝其装运黑站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三、受检企业情况

本次督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设备设施缺失或老旧破损个别骨料堆场封闭不严或破损;喷淋装置生锈,不能正常使用。少数企业未配备车辆冲洗设备。一些液体外加剂储存设备无防渗漏措施。部分搅拌主机二层以上没有封闭,除尘装置运转不正常。有的搅拌机下料防喷溅设施,地面脏乱。部分混凝土运输车辆未安装防漏斗。

2.厂区管理不规范少数企业将原材料或固体废料露天堆放,且覆盖不全甚至未覆盖。有的厂区道路破损严重,大面积积灰积水。

3.绿色生产管理。少数企业未定期组织绿色生产相关业务培训。部分企业未能提供生活污水处理记录,未定期检查料位控制系统,对噪声、粉尘、废弃物排放的自查记录不完善。还有些厂区缺少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

四、通报企业

根据行业专家现场打分结果,并经综合评议,决定对以下企业的扬尘环保情况进行通报:

(一)工作成效较好的企业

1.江苏德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2.昆山博大混凝土有限公司

3.常熟市鑫湖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工作情况较差的企业

1.苏州鑫隆保盛建材有限公司(吴中区)

存在问题:

1)搅拌楼二层以上未封闭;

2)未在搅拌主机卸料口安装防喷溅装置;

3)未配备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装置;

4)未配备砂石分离机;

5)未配备雨污分离系统;

6)未对噪声、粉尘、废弃物排放确定专人定期自查。

2.吴江市永禾混凝土有限公司(吴江区)

存在问题:

1)筒仓顶部未完全封闭;

2)未在骨料堆场安装降尘设施;

3)除尘装置运转不正常;

4)未配备砂石分离机;

5)主机下料口未安装防喷溅设施;

6)固体废弃物露天堆放。

3.金富荣(太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太仓市)

存在问题:

1)筒仓顶部未完全封闭;

2)骨料堆场降尘设施运转不正常;

3)除尘装置运转不正常;

4)未指定专人负责绿色生产;

5)未对生活污水采取有效的清理措施。

4.苏州杭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吴中区)

存在问题:

1)搅拌楼二层以上未封闭;

2)除尘装置运转不正常,积灰很多;

3)无雨污分流系统;

4)部分车辆无防滴漏斗。

5.苏州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相城区)

存在问题:

1)搅拌楼未完全封闭,筒仓未封闭;

2)无雨污分流系统;

3)无料位控制系统;

4)厂区道路破损。

6.江苏双砼建材有限公司 (常熟市)

存在问题:

1)搅拌楼未完全封闭,筒仓未封闭;

2)无雨污分流系统;

3)无料位控制系统;

4)厂区道路破损。

7.江苏金厦建设混凝土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

存在问题:

1筒仓未封闭;

2)搅拌楼三楼积灰较多,除尘装置运转不正常;

3)未配备砂石分离机。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限时整改到位。请各地住建部门严格督促辖区内的受检企业整改存在问题,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核查,于815日前将企业整改报告及本单位实地核查报告扫描成pdf文档后,发送至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处(电子邮箱:szzjjjzyc@163.com

2.分类处理问题各地住建部门应分类处理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环保问题。对于台账资料不全、喷淋设施没有及时开启等一般管理问题,应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对于除尘设备失灵等需要投入资金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应约谈企业负责人进行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经多次督促仍未整改到位或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应依法移交同级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执法检查。

3.严格原材料管控。请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砂全链条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2463号)和苏州市违规海砂治理工作要求,加强砂料质量管控,对购进砂料按有关规定保存出厂合格证等台账资料,确保砂料来源的可追溯性;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检测砂料氯离子含量,并保存好检测原始数据,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企业实验室内不宜采用快速检测

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87